公告
四届区委第十一轮巡察公告
稿件来源:红寺堡区纪委监委网站
发布时间: 2025-07-03 10:56:26
根据区委统一部署,2025年7月上旬至8月底,区委安排2个巡察组,采取“一托二、一托三”方式,分别对新民街道、财政局、退役军人事务局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4个部门(单位)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,对新民街道罗山社区、鹏胜社区2个社区党组织开展直接巡察,对新民街道东方社区、创业社区、振兴社区、绿苑社区、博大社区、紫苑社区和太阳山镇暖泉社区、阳光社区8个社区党组织开展街道社区一体巡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第一巡察组
组 长:杨国文
副 组 长:林依梦
巡察单位:新民街道党工委
副 组 长:杨 倬
巡察单位:新民街道罗山社区、鹏胜社区、东方社区、创业社区、振兴社区、绿苑社区、博大社区、紫苑社区和太阳山镇暖泉社区、阳光社区10个社区党支部。
联系电话:17752397740
电子信箱:hsbdiyixcz@163.com
第二巡察组
组 长:吕振中
副 组 长:马小芹
巡察单位:财政局党组
副 组 长:马啸芬
巡察单位: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
副 组 长:苟安泰
巡察单位: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支部
联系电话:18109539705
电子信箱:hsbdierxcz@163.com
根据《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》和《中共吴忠市红寺堡区委巡察工作办法》规定,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、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,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群众纪律、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以及巡视巡察整改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。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,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认真处理。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如实反映问题、提供线索。巡察组在各被巡察单位设立了信访接待室和信访联系信箱,书面材料也可投至信箱。巡察组受理信访截止日期为2025年8月22日,巡察结束后上述信访反映方式将自行关闭。
特此公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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